看到一个好玩的“旧闻”:张纪中版的《倚天屠龙记》中的少林派变成了“他们派”、“僧人派”,刻意回避了“少林派”。

有人一知半解地解释,是因为少林寺把“少林”注册了专利。这个解释显然混淆了商标和专利。少林寺仅仅是把“少林”注册为商标,并很注意对“少林”商标的知识产权保护,2008年“少林寺”商标成为驰名商标。有人就说侵犯了少林寺的注册商标权。这种说法也是不正确的。因为商标仅仅保护其注册范围内的商品,影视剧中的台词,和商品销售没有任何关系,自然并不侵犯少林寺商标权。

唯一的可能就是“广电总急”或者“宗教管理局”之类的政府机构,把“少林寺”河蟹了。间接的证据是不仅仅少林寺、少林 被改动,连剧集中的“和尚”两字,也不能出现,一律称为“僧人”。

这是一个多么荒唐的事情呀!以后,经典动画:“三个和尚”估计也要修改为“三个僧人”才能在电视上播出了。

苦中作乐,搜搜少林寺的专利申请,发现“僧人们”也申请了一些专利。

河南少林寺实业有限公司是嵩山少林寺注册的企业法人,申请了多项外观设计专利,不过这些2000年申请的外观设计专利,都已经不再缴费而失效了。

“僧人们”也并不是一心向佛,不问世事,少林寺的僧人 释延王有一项实用新型专利:任督脉保健带。另一位“永”字辈僧人释永持的实用新型专利更世俗化:一种视力保护板

“僧人派”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是相当不错的呀。

希望这篇博文,“有关部门”高抬贵手,不要把“少林寺”河蟹掉。

谢天谢地谢佛祖。

Posted in 原创 at 十二月 26th, 2009. No Comments; 492 views

知识产权代理公司(专利代理公司)的年度排名一向是大家关心的焦点。客户根据这个排名选择专利代理公司,新入职者根据这个排名选择求职,老板们也愿意自己的公司在排名上露脸。因此,排名自然会引人注目。

我也做过专利代理机构另类排名 Top 30,只不过是玩乐之举。而MIP(《知识产权管理》(Managing Intellectual Property)杂志)的年度排名把世界各地的事务所进行大排名,据称有一定的依据(自然也有人反对其公正性)。但鉴于其杂志的影响力,暂且认为这个排行榜还是能反映代理公司一定水平的,至少上榜的都是我们听说过的如雷贯耳的名字。

MIP公布的2009年度中国知识产权代理公司排名如下:

专利业务

第一集团: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第二集团: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第三集团:

北京市安伦律师事务所/北京安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方达律师事务所

第四集团: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铸成律师事务所
北京德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北京银龙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金阙律师事务所
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
北京纪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第五集团:

北京邦信阳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北京英赛嘉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雷曼律师事务所
北京泛华伟业知识产权代理
北京万慧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正见永申律师事务所

专利诉讼

第一集团: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第二集团: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第三集团:

铸成律师事务所
北京德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方达律师事务所
北京纪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第四集团:

北京银龙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金阙律师事务所
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
北京泛华伟业知识产权代理

第五集团:

北京邦信阳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中国商标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北京东方亿思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恒方知识产权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英赛嘉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雷曼律师事务所
隆天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北京天昊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北京万慧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外国事务所 (专利业务)

第一集团:

Baker & McKenzie LLP 贝克.麦肯思律师事务所
Bird & Bird 鸿鹄律师事务所
Lovells Corporate 路伟律师事务所
Rouse 罗斯律师事务所

第二集团:

Deacons 的近律师事务所
Jones Day 众达律师事务所
Mayer Brown JSM 孖士打律师行

第三集团:

VIVIEN CHAN & CO. 香港陈韵云律师事务所
Wilkinson & Grist 香港高露云律师事务所

第四集团:

Clifford Chance 英国高伟绅律师事务所
Dorsey & Whitney 美国德汇律师事务所
Ella Cheong ( Hong Kong & Beijing) 张淑姬知识产权代理公司
Freshfields Bruckhaus Deringer LLP 富而德律师事务所
Gide Loyrette Nouel 法国基德律师事务所

商标业务

第一集团:

柳沈律师事务所

第二集团: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北京万慧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第三集团:

北京市安伦律师事务所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方达律师事务所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第四集团: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铸成律师事务所
中国商标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金阙律师事务
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
雷曼律师事务所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第五集团:

北京邦信阳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北京德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君合律师事务所
北京金信立方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隆天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北京泛华伟业知识产权代理

商标诉讼

第一集团: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柳沈律师事务所

第二集团: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第三集团: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铸成律师事务所
中国商标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
北京纪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北京万慧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第四集团:

北京正理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北京德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北京银龙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方达律师事务所
金阙律师事务所
英特普罗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雷曼律师事务所

第五集团:

北京市安伦律师事务所
北京邦信阳律师事务所
上海恒方知识产权咨询有限公司
隆天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北京泛华伟业知识产权代理
北京金信立方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外国事务所(商标)

第一集团:

Baker & McKenzie LLP 贝克.麦肯思律师事务所
Bird & Bird 鸿鹄律师事务所
Lovells Corporate 路伟律师事务所
Rouse 罗斯律师事务所

第二集团:

Deacons 的近律师事务所
Jones Day 众达律师事务所
Wilkinson & Grist 香港高露云律师事务所

第三集团:

Gide Loyrette Nouel 法国基德律师事务所
Mayer Brown JSM 孖士打律师行
VIVIEN CHAN & CO. 香港陈韵云律师事务所

第四集团:

Clifford Chance 英国高伟绅律师事务所
Dorsey & Whitney 美国德汇律师事务所
Ella Cheong ( Hong Kong & Beijing) 张淑姬知识产权代理公司
Freshfields Bruckhaus Deringer LLP 富而德律师事务所

版权业务

第一集团:

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第二集团:

北京市安伦律师事务所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大成律师事务所
君合律师事务所
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立方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岳成律师事务所
正见永申律师事务所

第三集团:

北京万慧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隆安律师事务所|

第四集团: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北京泛华伟业知识产权代理

外国事务所(版权)

第一集团:

Baker & McKenzie LLP 贝克.麦肯思律师事务所
Jones Day 众达律师事务所
Lovells Corporate 路伟律师事务所
Rouse 罗斯律师事务所

第二集团:

Bird & Bird 鸿鹄律师事务所
Clifford Chance 英国高伟绅律师事务所
Deacons 的近律师事务所
Mayer Brown JSM 孖士打律师行
Wilkinson & Grist 香港高露云律师事务所


上面就是MIP的2009年度知识产权代理公司(专利、商标、版权)业务排名。因为是英文公司排名,我直接翻译成中文,如果有误,请大家指出。

可以看出,老牌公司排名有部分下滑,新晋排名的公司不少。未来两年,随着新专利法的公布实施,将会产生国际知识产权业务争夺大战,希望是有序竞争,而非纯粹的价格战。

Posted in 原创 at 十一月 20th, 2009. 4 Comments; 5,951 views

继续汇总知识产权相关图书。相关的文章见:从事生物医药制药专利工作的朋友需要的专利图书与《专利法》第三次修改有关的最新图书知识产权诉讼案例图书汇总

今天汇总的是与商标有关的图书。

先从法条说起,多个出版社出版了法条的单行本,便于大家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商标法/热点法规精编》,但注释本可能更利于理解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释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释义丛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释义——法律法规释义系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注释本)》必不可少,《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注解与配套》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释义及实用》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当然还可以看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一本通》,实施条例的法条,有多个版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200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释义》必不可少。对一般人员来时,只需要了解商标知识,那麽,这本图书《知识产权百问百答:商标》更通俗的解释了商标知识。

如果要知道商标的所以然,从商标理论图书中学习会获得很多收获。英文版的图书有《知识产权法:专利、商标和版权(第二版)(影印版)》、《专利、版权与商标傻瓜书第2版Patents, Copyrights & Trademarks For Dummies, Second Edition》、《Patents, Registered Designs, Trade Marks and Copyright For Dummies专利、注册设计、商标和版权》,中文版的图书则更多了:《商标法的理论基础:以商标显著性为中心》、《商标法的符号学分析》、《中华商标与文化》、《中国商标法律史》、《走近商标走进商标法》、《商标法——21世纪法学规划教材》、《商标语言——商务语言研究丛书》、《商标法(21世纪法律教育互动教材·精品课系列)》、《商标法教程/新编高等教育知识产权法学系列教材》、《商标使用与商标保护研究》、《商标权的法律保护与运用》、《商标法:原理·规则·案例》,学习这些图书,可以系统了解商标法的历史、渊源、前因后果、如何保护商标权等等等等。

实务还是最重要的部分,讲述实务知识的商标法图书有:《商标业务指南》、《中国商标注册与保护》、《商标申请问答》。国外商标注册也很重要,讲述美国商标注册的实务图书有:《美国商标审查指南》。其他国家的商标注册实务图书似乎还没有见到。

如果在企业,则首先需要的图书是工具书《中国商标报告(2003第1卷)》、《中国商标报告(2004第1卷总第3卷)》、《中国商标报告.2004年 第2卷(总第4卷)》、《中国商标报告(2005年第1卷·总第5卷)》、《中国商标报告.2006年 第1卷(总第6卷)》、《中国商标报告(第7卷)》、《中国商标报告(第8卷)》,可以分年度系统了解该年度的商标有关的法规、诉讼、案例、动态,便于指导企业商标管理工作。其次需要指导企业商标管理的图书,下面几本可作参考:《商标:战略 管理 诉讼》、《从普通商标到驰名品牌:企业商标全程法律策划》、《企业商标战略》、《企业商标使用与保护》、《上市公司商标剥离决策研究》。也有几本英文的图书:《LOGOS AND NO GOS – HOW TO UNDERSTAND AND GET THE MOST FROM YOUR BRAND IP网络商标:如何从你的商标IP中了解并获得最大利益》、《(商标影响力)BRAND VISION – HOW TO ENERGIZE YOUR TEAM TO DRIVE BUSINESS GROWTH》、《(商标影响力)BRAND VISION – HOW TO ENERGIZE YOUR TEAM TO DRIVE BUSINESS GROWTH》。

商标诉讼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相关图书很多:《商标确权行政审判疑难问题研究》、《专利·商标侵权攻防策略》、《商标诉讼法律手册》、《中国名律师办案实录——商标及专利纠纷案代理纪实》、《美国商标法判例解读》、《商标法体系化判解研究》、《案说商标法》、《热点难点案例判解:民事类 商标》、《专利商标新型疑难案件审判实务(附光盘)》、《商标纠纷处理依据小全书》、《办案全程实录.商标与专利代理(第二版)》、《商标权纠纷案件法官点评》、《商标权纠纷——典型案例与法律适用》、《商标典型案例》。

这么多的商标理论图书和业务图书,吓着了吧,放松一下吧。先学习学习商标收藏:《标牌往事:老商标的收藏》看看商标故事:《著名企业家与名牌商标》,再看看以商标为背景知识的小说:《天下商标》。商标的天地很精彩呀。

上面提到的这些图书,当当网购买价格如下,按出版顺序,由近及远排列(注意,是全部免运费的呀,购买很便宜,很方便):

Posted in 原创 at 六月 14th, 2009. No Comments; 219 views

药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的几个内容:

1. 专利保护

保护创新药物,是排他性保护,93年修改专利法以后才可以保护新药。内容包括:创新药物、给药途径、制剂、工艺方法、新适应症。也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保护药品包装。保护期:自申请日起,发明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为十年。保护期到期后不得延长。

2. 商标保护

商标法规定药品必须注册商标才可以销售。注册商标后,保护期为10年,到期可交钱续展,如果需要的话,可一直续展下去。

3. 新药保护

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在国内没有销售过的药品为新药,已上市药品改变剂型、改变给药途径、增加新适应症的,按照新药申请管理。国家为了用药安全,同时也是为了鼓励创新,对新药
设立了监测期制度,在监测期内(颁证后),药品监督管理局不再受理、批准其他企业注册申请、生产和进口,如果在颁证日前已经批准临床的,可继续审批。(这点有很多空子可钻呀

新药的分类(化学药),分为5类:

1、未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药品
(1)通过合成或者半合成的方法制得的原料药及其制剂;
(2)天然物质中提取或者通过发酵提取的新的有效单体及其制剂;
(3)用拆分或者合成等方法制得的已知药物中的光学异构体及其制剂;
(4)由已上市销售的多组份药物制备为较少组份的药物;
(5)新的复方制剂;
(6)已在国内上市销售的制剂增加国内外均未批准的新适应症。
2、改变给药途径且尚未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制剂。
3、已在国外上市销售但尚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药品:
(1)已在国外上市销售的制剂及其原料药,和/或改变该制剂的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的制剂;
(2)已在国外上市销售的复方制剂,和/或改变该制剂的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的制剂;
(3)改变给药途径并已在国外上市销售的制剂;
(4)国内上市销售的制剂增加已在国外批准的新适应症 。
4、改变已上市销售盐类药物的酸根、碱基(或者金属元素),但不改变其药理作用的原料药及其制剂。
5、改变国内已上市销售药品的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的制剂。

新药的监测期时间并不长,为3-5年,大体上:1类新药为5年,2、3类新药为4年,4、5类新药为3年,详细的规定见国家药监局的通知

4. 对国外进口药物的行政保护

这是外国人施压的结果,在1993年之前,我国专利法并不保护药物专利,因此迫于国外的压力,设立了这个行政保护办法:86.1.1-92.12.31国外的药品专利,若在华尚未销售的,可申请药品行政保护。

行政保护的期限最长为7.5年,不得超过该药物在国外的专利期。详细的规定见国家药监局的《药品行政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和《药品行政保护条例》。

5. 中药的品种保护

今年国家药监局将全面修订《中药品种保护条例》、根据新修订的条例草稿,中药品种保护期限为7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首次保护期满后可以申请延长保护期限7年。

在中药保护品种的保护期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受理和审批其它企业的同品种已有国家标准的注册申请。但中药保护品种受理公告发布前已受理的同品种已有国家标准的注册申请除外。

这个保护期限比过去合理多了,过去的规定竟然是最长30年,且可延长一次,则达到了60年的保护期。但具体何时可以获得批准,仍不得而知。

6. 其他知识产权保护

包括了商业秘密保护、植物新品种保护(中药药材生产企业需要重点关注)等等。

以上是医药领域知识产权保护需要重点关注的几个方面,充分运用好知识产权保护,将对药品生产企业达压竞争企业、获得巨额利润,有极大的好处。

知识产权保护,是真正的小投入,大产出,但需要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可惜国内制药企业缺乏的就是这类专业人员。

Posted in 原创 at 一月 20th, 2008. No Comments; 74 vi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