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派专利论坛的red365 在台湾地区的从事专利相关工作,他在博派论坛上谈到了他对两岸专利申请的一些看法。转帖到这里。

首先要说﹐大陆只承认台湾是中国台湾﹐而台湾所称的中华民国版图实际上还将外蒙包括之内﹐本着一个中国原则﹐所以不存在优先权问题﹐就如同大陆国知局官员出访台湾﹐也不会以官员身份而是以协会等民间身份出访台湾的智慧财产局。

另外﹐至于台湾撰写质量﹐根据我自己撰写台湾专利以及将台湾事务所撰写的专利转大陆申请的经验来看﹐大致如此说可能比较合适﹕

A。台湾事务所之间水平差距很大﹐撰写质量相差也很大﹐有的所确实不敢恭维﹔

B.台湾的审查指南没有大陆的严格和严谨﹐同是一个发明案子﹐在台湾轻松授权﹐在大陆却可能很难﹐这也许跟台湾专利审查大量外包﹐请知名教授等审查专利关系很大﹔

C.撰写风格上﹐台湾更靠近美国做法﹐而大陆可能更象德国和日本的综合﹔

D。特别是权利要求﹐台湾中大量功能性限定用语﹐甚至机械结构专利中﹐把组装拆卸关系写如独立项的发明专利﹐实审也能轻易通过﹔而这个在大陆几乎不可能﹔所以我遇到为数不少案子﹐在台湾能授权﹐在大陆一实审就无新颖性和创造性

综合来说﹐我觉得台湾案有如下几点可值得我们学习﹕

1.专利先于产品市场化﹕之所以这么说﹐大陆的实际情况是﹐大部分是有了产品﹑甚至上市了(无新颖性)或模型后﹐再考虑申请专利﹐而美国﹐以色列﹐包括台湾在内的大公司和集团﹐专利的优先意识很强﹐特别是事务所的朋友肯定深有体会﹕很多大公司的专利交底书不过是寥寥数语的idea文字﹐即大量申请很具前瞻性的专利构思﹐提前于真正有产品开发﹑模型设计之前部署专利﹔

2.基于第一点的基础上﹐就要求代理人有很专业和精通的专业技能﹐也即我近日在个别bbs上见到呼吁大陆专利代理人处理案件专一化的呼声﹐这样做的好处就在于﹕见到为数不多的几句构思﹑综合代理人和发明人的意见写出专利(有点代理人与发明人代为的现象﹐不过至少说﹐代理人要以自己的专业技能去引导发明人进一步思考﹐以双方确认客户满意的详细构思来撰写专利文稿)﹔

3.在真正的撰写上﹐我倒觉得不要去学台湾撰写﹐特别不要学台湾专利claim的写法(个人觉得很差)﹐倒不如学美国专利撰写的细致和敬业﹕美国专利的图档和文件内容都是很详细和规范的

以上为我个人的一些简单看法﹐希望行内人多拍砖头﹐多点交流机会吧﹐谢谢各位。

两岸的专利界如果能通过博派论坛多多交流,互相促进,那将是一件大大的好事情。希望更多的台湾的朋友到博派论坛参加专业问题的讨论。

顺便说一句,也许在不远的将来,就会开发台湾地区的朋友参加大陆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大陆地区的朋友到台湾地区参加专利师考试?估计还早着呢。

Posted in 转帖 at 六月 12th, 2010. 3 Comments; 126 views

从发明到专利,是一个从技术到法律文书的过程,牵涉了技术人员和专利代理人。如何让技术人员充分提供技术细节,以让专利代理人最深入地了解发明,从而撰写出成熟、完善的专利文书,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通常的做法是技术人员通过提交技术交底书的方式提交发明细节,专利代理人充分阅读后,再和技术人员就具体问题进行进一步交流。需要注意的是,技术交底书在逻辑上要围绕:现有技术——现有技术缺点——发明目的——技术方案——有益效果这条主线,并明确要保护的类型(方法还是产品),并提供相应的附图。

技术人员并不了解专利代理人需要什么内容,想当然地认为专利代理人了解本专业的很多细节,技术人员还有天生的保守自己发明成果的想法,往往提供给专利代理人一张简单的说明发明内容的纸,就让专利代理人去撰写专利,常常让专利代理人无从下手。提供一个技术交底书的模板,可以一定上解决这个问题。

曾经贴过:“申请医药类专利技术交底书内容—杂交瘤、单抗、疫苗、中药、西药、微生物”,下面是一个通用的技术交底书的例子:


技术交底书是发明人将自已即将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内容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专利代理机构的参考文件。主要是为了提高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质量和效率,使专利代理人更容易理解发明人发明构思的特点,需要申请人提供的技术交底书主要是发明或实用新型说明书中的相关内容,这些内容都是专利申请文件所必不可少的。发明人按以下内容另制电子文档,所提字数仅供参考。

1、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字数:25以内)

名称应清楚、简明,采用本技术领域通用的技术名词,以清楚地反映和体现发明的主题以及发明的类型。不要使用杜撰的非技术名词,不得使用人名、地名、商标、型号或者商品名称,也不得使用商业性宣传用语。

2、所属技术领域(字数:100以内)

指该发明创造直接所属或直接应用的技术领域,如“本发明设计一种阀装置,特别是设计一种XXX式水龙头。”

3、背景技术(字数:500以上)

又称已有技术,针对您所申请发明创造的领域,对申请日前的现有技术进行描述和评价,说明其优点并实事求是地指出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不足之处,并且这些不足在本发明中能够得以解决。例如:您觉得凳子坐上去不舒服,就发明了靠背椅,这时凳子就是背景技术(已有技术),要注意已有技术有其客观标准,您不知道不等于没有,否则您会把已有技术当成了您的发明,叙述时要有针对性,必要时借助附图。注意,指出已有技术中的问题(即不足之处)时,对不足之处既不要缩小,也不要扩大。具体内容可包括:如果是产品应包括形状及各部分之间的关系,如果是方法应包括各步工艺过程条件及各部之间的关系等。一般要以文献检索为依据,切忌主观臆断,最好提供介绍该现有技术的文献复印件。

4、发明目的或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字数:200以上)

指本发明创造的技术方案要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哪些问题。在分析已有技术不足之处的基础上,指出本发明的目的,或者说正是为了克服以上不足或者另有新意,才提出本发明创造的构思。

具体要求如下:

(1)应采用正面语句直接、清楚、客观地写明目的,明确说明要解决的问题;

(2)应具体体现出要解决的技术问题,避免直接采用“节省能源”、“提高质量”等笼统的提法。

(3)不得采用广告性宣传用语。

5、技术方案(字数:800以上)

详细阐述本发明创造的技术方案,应结合附图进行说明。描述的内容应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理解。应该提请注意的是,发明内容不要只涉及一个具体的实施例子,或者说不是指一个点,而是指一个解决问题的技术方案,或者说一个范围,举例说明之,现有技术假设是圆杆铅笔,不足之处在于易滚动,笔芯易断,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将其作成六棱铅笔作为发明内容固然可以,但这种保护就很弱,只是一种实施的例子,技术方案最好取多棱铅笔,在该技术方案中包括了六棱的,三棱的等等,显然就成了某一范围,不过,也不要无限制地扩大这一范围,原则是不要把已有技术包括进来;这一部分要与前面的目的与后面的效果相呼应,与权利要求书部分相对应;申请文件向专利局递交后,权利要求书可以修改,但说明书内容不能做实质性的修改或增加,因此,这一部分的叙述要清楚,完整,准确。

本部分是申请的核心,主要是为了实现发明而要采取的技术方案的一切技术特征。如果是产品发明,应该描述该产品的构成及各部分之间的关系,请明确给出各部分的名称,详细描述各部分都起什么作用;同时必须明确指出其中属于发明点的部分是哪些。如果是方法发明,应该表明该方法由几个步骤构成,每个步骤要求什么条件,各步骤之间是什么关系,各起什么作用等。一般应以同领域技术人员看到该方案后能够理解,并能实施为准。同时也必须明确指出其中属于发明点的部分或步骤是哪些。

如果方案比较复杂,发明点比较多时,请专门将发明点按重要顺序,单独排序列出。

6、有益效果(字数:200以上)

与发明目的及发明的内容相呼应,叙述本发明所能达到的效果,最好有具体数据,叙述中切忌说大话,说空话,说过头话。

7、附图说明

附图是为了更直观地表述发明创造的内容,可采取多种绘图方式,诸如示意图、方块图、各向视图、局部剖视图、流程图等,以充分体现发明点,为此可能需要多种视图、剖视图来将本发明创造的结构特征描述清楚,并将主要部件用阿拉伯数字1、2、3……统一编号,必要时要提供有关现有技术的附图,一般附图中不要出现文字、尺寸,有多幅附图时在每幅下方标明图1,图2……

附图说明是另用文字标明各图名称,各标记名称,不要包含说明书中没有提到的附图或者标记。

8、具体实施方式(字数:800以上)

结合附图对本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不应该理解为说明书内容的简单重复。其目的是使权利要求的每个技术特征具体化,从而使发明创造的实施具体化,使发明创造的可实施性得到充分的支持。

一般来说,这一部分至少应具体描述一个最佳实施方式,这种描述的具体化程度应当达到使本专业普通技术人员按照所描述的内容能够重现该发明创造。在描述具体实施方式时,并不要求对已知技术特征作详细展开说明,但区别于现有技术的必要技术特征和各附加技术特征、以及各技术特征之间的关系及其功能和作用必须详细说明。

9、本发明创造拟保护的创新点(字数:300字以上)

写明本技术方案中应予以保护的技术点,这部分是撰写专利申请文件的权利要求书的关键,也就是确定本发明创造的保护范围。

10、本发明创造的摘要(字数:300以内)

简单介绍发明的目的、构成、效果。

11、发明人/设计人

发明人/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只负责组织工作、为物质技术条件提供方便或者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不是发明人。

Posted in 原创 at 五月 13th, 2010. No Comments; 237 views

资料保存,也供大家参考。来自博派专利论坛

一、杂交瘤、单抗

1. 杂交瘤的制备,包括:

(1)抗原来源:已知抗原要说明其具体来源及成分,新抗原要说明获得步骤和方法;
(2)骨髓细胞来源和维持培养、免疫的动物来源;
(3)免疫接种过程;
(4)产抗体细胞(脾细胞)的分离;
(5)两种细胞的融合步骤和条件;
(6)选择条件、杂交瘤的筛选、克隆过程、杂交瘤(通过单抗)的鉴定;
(7)上述过程用到的试剂、工具、培养基;
上述内容虽然是常规技术,但是制备特定的一种单抗,应有特定的工艺步骤和条件
实施例;通常杂交瘤细胞要进行保藏。

2. 单抗的分离和滴度测定(效价实验)

(1)培养杂交瘤细胞获得上清或者给哺乳动物(裸鼠)注入杂交瘤使其增生并从动物获得腹水;
(2)用盐析法、凝胶过滤、亲和层析法纯化和鉴定;
(3)抗原-抗体结合反应和滴度测定。
上述内容需要以实施例来描述,包括用到的设备、生物材料、培养基和试剂的特征、获得途径,以及实验结果。

3. 单抗的应用效果实验,要至少提供一种用途,包括具体用法和效果实验——实用性。
如果其用途已知,要描述与现有单抗/多抗相比在特性和使用效果等方面有改进的对比实验,如特异性提高、分泌产量提高、滴度增大等——创造性。如果要用作药物,需要相应的细胞实验、动物实验、临床实验和数据。

二、疫苗

1. 疫苗的制备

(1)对于减毒疫苗,要说明以下内容:微生物来源、培养条件、减毒方法及其具体步骤、减毒菌株的筛选和鉴定方法及过程、减毒菌株的特征描述;如果有佐剂,还应提供其名称、来源、与减毒株的混合方法和混合比例等;
(2)对于灭活微生物或分离的特定抗原,要说明以下内容:微生物来源、培养条件、灭活方法及其具体步骤、用方法限定清楚抗原,最终疫苗的组成成分、所含佐剂等,如果是从微生物分离抗原,则应提供该抗原的分离方法和鉴定参数;
(3)对于重组疫苗,如果是构建重组微生物来:
l 作为活疫苗,要说明基因工程构建重组微生物的方法,以及上面(1)的内容;
l 表达抗原蛋白,要说明基因工程构建重组微生物的方法,抗原蛋白的表达、鉴定方法,以及上面(2)的内容;

2. 疫苗的效果实验,如免疫接种和病原体攻击实验、疫苗的保护效果等。对于减毒疫苗或其他活疫苗,还要提供该微生物的毒力实验以及遗传稳定性、回复突变实验情况等安全性实验。

3. 涉及核苷酸或氨基酸序列的申请,应提供该序列表的电子文档

三、中药

中药发明专利的常见类型包括

1. 中药提取物,水/醇
(1) 单一原料来源;
(2) 多种原料来源;

2. 中药组合物,活性成分+辅剂
(1) 以单一活性成分(有效部位)为特征,包括:首次发现,首次药用;
(2) 含多种活性成分,包括粉末、混合物、提取物;
(3) 以辅剂为特征,如环糊精包埋法;
(4) 以剂型为特征,包括新剂型、改进剂型,如:

  • 新的中药制剂;
  • 改变中药传统给药途径的新制剂;
  • 天然药物提取的有效部位及其制剂;
  • 改变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的中成药;
  • 中西药复方制剂;

3. 中药分装药剂,A+B

4. 中药生产方法,包括:
(1) 中药材的炮制加工方法;
(2) 中药材提取方法;
(3) 中药制剂方法。

5. 中药用途发明,包括:

  • 新发现的或已知的中药材在制备药品中的用途;
  • 中药材新的药用部位在制备药品中的用途;
  • 增加适应症的中成药在制备新适应症药物中的用途;

需要提供的资料内容

1. 中药提取物,需要描述清楚的内容包括:
(1) 提取物物理形态、化学图谱、特有的化学鉴别反应;
(2) 提取物的制备方法,包括原料、溶剂、提取步骤和条件(如温度、时间、搅拌);
(3) 提取物的活性、有效量、使用方法;
(4) 提取物的用途;
(5) 提取物作为活性成分的组合物;
(6) 实施例,包括:提取物的制备例、活性实验例、组合物剂型例。

2. 中药组合物,需要描述清楚的内容包括活性成分和辅剂:
发明点在活性成分,则应详细描述:

  • 活性是必要组分或选择性必要组分、其用量范围、优选范围、最佳范围;
  • 组合物的可选剂型、优选剂型、最佳剂型;
  • 组合物的制备方法;
  • 组合物的活性、有效量、使用方法;
  • 实施例,包括组分用量的上限例、下限例、优选例、最佳例,组合物的剂型例、制备例,活性实验例;

发明点在辅剂,则应详细描述:

  • 辅剂组成,各组分用量;
  • 组合物剂型;
  • 组合物的优点,包括利用度、活性成分的释放方式、稳定性、毒性等;
  • 可以与该辅剂配用的活性成分;
  • 实施例,特定辅剂和活性成分的剂型,组合物的优选实施例。

3. 中药分装药剂,需要描述清楚的内容包括:

(1) 分装药剂的组成、活性成分和赋形剂,活性成分中的必要组分和选择性必要组分,各组分的用量范围、优选范围、最佳范围;
(2) 制备方法;
(3) 中药分装剂盒用途,使用方法,有效量;
(4) 实施例,包括分装药剂的各组分用量的上限例、下限例、优选例、最佳例,分装药剂各药品的制备例,分装药剂活性的实验例。

4. 中药生产方法,需要描述清楚的内容包括:原料及其用量、步骤、条件。如果以原料为特征,应写明其来源,多种原料应描述其组成、必要组分、选择性必要组分和选择组分,原料的用量范围、优选范围和最佳范围,实施例也应有原料组分用量的上限例、下限例、优选例、最佳例。
5. 中药用途发明,应清楚描述所述物质。如果是新物质,必须描述其来源、如何制备、用途。实施例包括已知物质的用途实验例,新物质的制备例、用途实验例。

以上内容都还要提供有益效果,以实验条件、数据和结果证明,并提供产品的有效量和使用方法。

四、西药

西药产品发明包括剂型、活性成分或非活性成分改进后的药物组合物(或药物制剂)、化妆品,它们以组分的组合为特征,技术特征包括组分名称、含量(配比)、组分之间的结构关系和选择关系。

1. 完整准确的组分名称,对已知组分,应采用国际和国家通用的名称;对新组分或特制物质,应详细说明其化学结构和制备方法(同原料药);
2. 组分的含量和配比,以下面的一种方法表示:

  • 0 百分含量,包括重量、体积、摩尔,说清单位;
  • 0 份数;
  • 0 余量表示;
  • 0 定性表示,应采用公知概念、且意思清楚,并对概念进行具体定义且结合具体含量(配比)描述,如治疗(协调)有效量;

3. 组分之间的结构关系(如连接关系、分布关系)和选择关系;
4. 必须提供产品的制备方法,无论繁简;以及使用方法,如剂量、给药方式;
5. 技术效果,再现性(如降低毒性),创造性(显著进步,意想不到)

改变剂型的创造性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以认为有创造性:
1) 全新剂型,有创造性;
2) 改变后仍然为常规剂型,但是克服了制备该剂型的过程中的难题,比如发生沉淀、生物利用度低等问题。
3) 改变后仍然为常规剂型,但是在基质/辅剂/载体的选择上体现出创造性劳动;
4) 改变后仍然为常规剂型,但是可以使活性物质的生物利用度提高、毒性降低、稳定性增加、改变药物的释放方式(延长或推迟药物的作用时间)等;

方法专利

西药方法发明包括制备方法、处理方法(化妆、消毒等)。
1. 原料及其用量,必须公开至达到可以获得的程度;
2. 工艺,包括步骤和条件;
3. 设备,通用设备说明来源,专用设备说明其构造、性能和使用方法;
4. 制得的产品,说清其性能和优点;
5. 技术效果,具体描述方法本身体现的(如降耗、省时)和产品体现的(纯度提高、疗效提高)。

用途专利

只要是制药用途,发明点在治疗功能,技术特征是物质和治疗功能;
1. 物质,包括化合物、组合物、混合物,其来源、名称等,要说明其结构和组成等识别特征;
2. 获取和制备该物质的方法;
3. 该物质的新性能(具体明确的治疗功能),可以是机理性的,病症性的;
4. 技术效果和使用方法,必须提供效果数据,包括实验方法、实验结果的统计处理(t检验、X2检验)和显著性差异(t值、p值<0.01则有显著性差异=和结论;实验方法要考虑个体差异,进行随机分组、平行对照(可比性,阴性对照、阳性对照)、多次重复;效果于与物质的使用方法密不可分,应提供剂量、给药方式。

用途发明的创造性
1. 已知产品用途发明,要求满足:
a) 发现该产品的新性能;
b) 该新性能决定的新用途可以提供良好的效果;
c) 该新性能不能从产品本身(如物质结构、组成、分子量等理化性质)显而易见的得出或预见到。
2.新产品用途发明,要求满足:
a) 该用途具有良好的效果;
b) 该用途不能从与该产品的物质结构、组成、分子量等理化性质相似的已知产品显而易见的得出或预见到。

五、微生物专利

需要保藏的生物材料

在生物技术领域中,当发明创造涉及“公众不能得到”的生物材料时,申请人必须按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到中国微生物保藏管理委员会普通微生物中心(CGMCC,北京)或中国典型培养物保藏中心(CCTCC,武汉)办理有关的保藏手续,由保藏单位出具生物材料的保藏证明和存活证明,作为充分公开的依据。

上面提到的“公众不能得到”是指:个人或单位拥有的、由不是用于专利程序的保藏单位保藏并对公众不公开发放的生物材料;或者在申请日(优先权日)前公众不能得到的生物材料,例如通过不能再现的筛选、突变等手段新创制的微生物。

上面提到的“生物材料”是指:任何带有遗传信息并能够自我复制或者能够在生物系统中被复制的材料,包括基因、质粒、微生物、动植物细胞系等。
一般被认为是“公众可得到的”生物材料则不需要保藏,具体包括:
(1)申请日前在国内外商业上公众能买到的生物材料,在说明书中注明了商品名称、生产单位以及该产品的组成成分;
(2)在各国专利局或国际专利组织承认的用于专利程序的保藏单位保藏的,并且在向我国提交的专利申请享有的优先权日或申请日前已在专利公报中公布或已授权的生物材料,在说明书中注明了公开该保藏情况的专利文献号,记载了保藏单位的名称、简称、保藏日期以及保藏号;
(3)生物材料在申请日前已在非专利文献中公开,在说明书中注明了文献的出处,说明了公众获得该生物材料的途径,并由生物材料持有者提供了保证从申请日起二十年内向公众发放生物材料的证明;
(4)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按照专利说明书的描述不需要进行创造性劳动就能够制得该生物材料。

常见的需要保藏的生物材料包括
(1) 从自然界新筛选和分离的新生物材料;
(2) 从已知生物材料以不可重复的方法(如诱变)得到的新生物材料;
(3) 具有特定性质的具体生物材料。

需提供的资料
1. 微生物本身的描述,包括:

(1)已知微生物,
其名称按照分类命名法描述,中文名称+拉丁文学名;
说明公开该微生物的文献出处和公众获得该微生物的具体途径,如果是在非专利文献公开,需提供由生物材料持有者保证从申请日起二十年内向公众发放生物材料的证明;
(2)新的微生物,包括:
其获得途径、分离方法和条件,包括:从自然界筛选、理化诱变、传代培养的自发突变、从动植物组织经过原代培养和传代培养建立新细胞系、融合细胞、重组DNA方法构建;
特征描述,即其区别特征,包括:鉴定特征和菌学特征(形态学,培养特性,生理特性,代谢特性);对于新细胞系,要描述其培养的形态特征、细胞周期时间、传代稳定性、染色体带型分析等;
新微生物的命名:中文种名(拉丁文)+菌株名;对于已知种的变种,则:中文种名+变种名(拉丁名)+菌株名;对于已知属内的新种,则:属名+种名加词;对于新细胞系,则:根据其组织来源命名;
保藏情况:保藏单位的名称、简称、保藏日期以及保藏号;

2. 微生物的培养方法或繁殖方法
(1)已知微生物,如果发明点在培养方法的改进,应提供实施例进行详细描述改进的内容(新的培养基配方、流加特定试剂、改进培养条件)和效果;
(2)新微生物,至少提供一个关于该微生物培养的实施例,包括:种子选取、接种量、培养基的组成和配制、培养或发酵步骤及其控制条件(pH、T、DO、Q、rpm、t);

3. 收集产物,至少提供一个关于分离纯化目的产物的实施例,如果:
(1)目的是制备特定化合物,应提供实施例具体描述其分离纯化的工艺过程、设备、试剂,目的产物的鉴定,化合物的特征描述,产率等;
(2)目的是直接使用菌体或发酵液,则应提供实施例具体描述菌体和发酵液分离方法;
(3)目的是直接使用菌体和发酵液的混合物,则应提供发酵混合物的特征参数(如颜色、pH、OD);
(4)目的是将菌体/发酵液/发酵混合物与其他辅剂混合得到组合物,则应提供实施例具体描述辅助成分的组成或者标准名称及获得途径,并具体的混合比例和步骤,最终组合物含有的成分及其含量。

4. 微生物的具体用途和效果,包括:制备化合物、药品、疾病的诊断和治疗试剂、食品、保健品、生物农药、生物肥料、污水处理,以及产品品质的提高、产量的提高等;

  • 如果用途是已知的,可以直接引用;
  • 如果用途是新的,应提供实施例和效果数据证明;
  • 如果发明点在于突出效果,应提供对比实施例和效果数据证明;
  • 对于上述3中(2)、(3)、(4)的目的,应提供相应用途的实施例和效果数据证明;
Posted in 转帖 at 一月 11th, 2010. No Comments; 136 views

继续完成2008年世界医药20强及在中国的专利申请情况(上)没写完的内容。

11. Bristol-Myers Squibb Co. (美国百时美施贵宝公司)  156.22亿美元      中国最新专利申请情况(点击LOGO):百时美施贵宝

12. Abbott Laboratories (美国雅培公司)   146.32亿美元     中国最新专利申请情况(点击LOGO):雅培

13. Schering Corp. (美国先灵公司)   127.73亿美元     中国最新专利申请情况(点击LOGO):

14. Bayer Schering (德国拜耳先灵公司) 122.94亿美元    中国最新专利申请情况(点击LOGO):拜耳先灵

15. Boehringer Ingelheim Pharmaceuticals, Inc.(德国勃林格殷格翰制药公司)  111.03亿美元    中国最新专利申请情况(点击LOGO):勃林格殷格翰

16. Takeda (日本武田制药)  106.26亿美元    中国最新专利申请情况(点击LOGO):武田制药

17. Astellas(日本安斯泰来制药)  85.30亿美元    中国最新专利申请情况(点击LOGO):安斯泰来

18. Daiichi-Sankyo(日本第一三共株式会社) 73.82亿美元    中国最新专利申请情况(点击LOGO):第一三共

19.  Eisai(日本卫材) 62.50亿美元    中国最新专利申请情况(点击LOGO):卫材

20. UCB Group (比利时优时比集团) 43.70亿美元    中国最新专利申请情况(点击LOGO):ucb

世界医药20强均非常重视中国,每一家20强公司,在中国均有大量的专利布局,基本每个月都有数个专利申请。认真监控和分析他们的最新专利申请,对我国制药企业的药品研发战略非常重要。

上面的这些最新专利申请信息是不全面的。因为这些医药公司,很多都经过合并、兼并、更名等情况,还有,在专利进入中国的过程中,由于翻译问题,医药公司的名称可能会被翻译公司翻译成不同的名称,而不是约定俗成的名称,这样会造成检索的漏检,这点也应引起高度重视。

Posted in 原创 at 二月 12th, 2009. No Comments; 158 views

contract pharma 公司 Contract Pharma杂志在2008年7、8月号刊出了2008年世界医药20强,排名是根据2007年度各公司的销售额进行的。

在这里列出了医药公司的中文名称、公司链接,并给出了这些公司在中国的最新专利申请情况。

  1. Pfizer(美国 辉瑞) 444.24亿美元  中国最新专利申请情况(点击LOGO): 辉瑞
  2. GlaxoSmithKline (英国 葛兰素史克) 385.01亿美元 中国最新专利申请情况(点击LOGO):葛兰素史克
  3. Sanofi-Aventis (德国法国 赛诺菲安万特) 384.52亿美元 中国最新专利申请情况(点击LOGO):赛诺菲安万特
  4. AstraZeneca AB (瑞典 阿斯利康公司) 287.13亿美元  中国最新专利申请情况(点击LOGO):阿斯利康
  5. Merck & Co., Inc. (美国默克公司) 265.32亿美元    中国最新专利申请情况(点击LOGO):默克
  6. Novartis AG (瑞士诺华公司)  254.77亿美元     中国最新专利申请情况(点击LOGO):诺华
  7. Johnson & Johnson (美国强生公司) 248.66亿美元     中国最新专利申请情况(点击LOGO):强生
  8. Roche (瑞士 罗氏公司)   219.98亿美元     中国最新专利申请情况(点击LOGO):罗氏
  9. Eli Lilly & Co. (美国 礼来公司)   176.38亿美元     中国最新专利申请情况(点击LOGO):lilly 礼来
  10. Wyeth (美国惠氏公司) 171.79亿美元     中国最新专利申请情况(点击LOGO):惠氏
Posted in 原创 at 二月 11th, 2009. No Comments; 269 views

今年是改革开放30周年,各大媒体都在回顾我国30年来的发展历史。谈到我国专利发展的历史,有一个人屡次被大家提到,那就是我国专利发展史上提交专利申请的第一人:胡国华

胡国华成为我国专利申请第一人,也是偶然中的必然。看看胡国华自己怎么说

1985年3月29日,天气晴朗。我因发明成果要鉴定,便到中国专利局查资料。其间,我听到有人聊天,说中国专利法要开始实施,从4月1日起开始受理专利申请。我当即就萌生了争取拿到新中国第1项发明专利的念头。

打听之后,我找到了受理专利申请的地方。我至今还在为自己的灵机一动感到得意:我知道这儿就是受理专利的地方后,马上写了一个“申请专利者在此排队,第 一名航天207所”的纸牌。刚把纸牌挂上,没想到身边一下子就围过来一群人。原来他们也是申请专利的,有的人甚至已经在这里徘徊观望了七八天,但他们只好 排在我后面了。

从那天下午起,我自带被褥,等了3天3夜后,迎来1985年4月1日。我顺利申请了中国专利第一号,专利名称为“可变 光学滤波实时假彩色显示的方法和装置”。这一技术简单地说,就是把一张从卫星上拍地球的黑白图片,根据某种特征,变成彩色的图像,从中可以看到更多信息。

1985年12月,胡国华拿到了国家专利局颁发的证书,专利号为“85100001.0”。发明名称:“可变光学滤波实时假彩色显示装置。”胡国华终干如愿以偿地成为新中国“第一号专利”获得者,而载入史册。

专利法实施的第一天,场面很热闹,大家放鞭炮,都挺兴奋。据中国专利局提供的数据,当天收到国内外专利申请3455件,被誉为世界专利史上的新记录。

胡国华当时申请专利后接受记者采访:

胡国华

2008年,退休的胡国华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青年审查员做报告。

胡国华做报告

这时候,胡国华已经从青年变成老年了。在一辈子的科研工作中,胡国华一共申请了11项专利。

胡国华有一句话说的很好:“当年那个获得新中国第1号专利的胡国华没有销声匿迹。


Posted in 原创 at 十二月 22nd, 2008. No Comments; 124 vi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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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in 原创 at 一月 29th, 2008. No Comments; 84 views
申请费 16000日元

实审费 168600+(权利要求数×4000)日元

复审费 49500+(权利要求数×5500)日元

专利年费 1-3年 2600+(权利要求数×200)日元

4-6年 8100+(权利要求数×600)日元

7-9年 24300+(权利要求数×1900)日元

10-25年 81200+(权利要求数×6400)日元

资料来自日本专利代理人讲座资料。

Posted in 原创 at 一月 27th, 2008. No Comments; 83 views